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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分互认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25 作者: 来源:办公室 浏览量:点击:

各教学机构:

根据工作安排,现决定进行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分互认,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分互认学生范围

1.参加2023级学生转专业,且已录取至新专业的学生;

2.其他种种原因尚未完成学分互认的学生;

3.校外交流生需要学分互认的。

二、学分互认的原则

依据《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试行)》通知(校(院)字【2021】20号)第六章第19条之规定,对学生符合要求、经过批准修读的跨校、跨专业课程,若与该学生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内容相近、且学分差不超过1学分,可提出学分互认申请。经学生个人申请、课程所在学院核实同意,进行学分互认,取得课程学分。

学分互认的课程只能是已经修读过的课程互认将要修读的课程,对于转专业后或复学后,所选非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所获得的学分,只能作为任选课学分,不能与本专业转专业前或复学前所学的相近课程进行互认。

注意两点:一是互认的课程内容相近,二是互认后的课程学分比互认前的课程学分要不大于1个学分。

三、学分互认的形式

通过综合教务系统进行线上互认,以一对一的学分互认方式进行;一对多(如形势政策和军事理论)和校外交流生学分互认提交纸质版,由教务部统一互认。

四、学分互认同学名单统计

统计需要进行学分互认学生名单(见附件1,参加2023级学生转专业,且已录取至新专业的学生不需要统计),于8月28日17:00前,通过站内信发送到160963邮箱。

五、学分互认通道及时间安排

1.学分互认通道: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分互认;

2.学分互认学生提交申请时间:2024年8月28日—9月1日;

3.一对多(如形势政策和军事理论,附件2)和校外交流生学分互认(附件3),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2024年9月4日前;

4.各课程所在学院审批截止时间:2024年9月2-8日。

六、 线上学分互认流程

线上学分互认的流程分为2步:第1步学生申请。学生登录综合教务系统,通过“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分互认”,在线填写学分互认信息、提交申请(操作流程见附件4,务必确认已提交);第2步学生课程所在学院教务管理员审批。课程所在教务管理员,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批,审查通过,则视为审批通过(操作流程见附件5)。

为保证各项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教务管理员收到学生的学分互认申请之后,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审批。

附件.zip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教务部

2024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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