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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省级、校级本科教学改革 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03 作者: 来源: 浏览量: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往年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省级、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采用同一申报书,选择拟申报级别、类别,实行统一申报、统一评审,择优推荐、立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类别

(一)立项范围。

省级、校级教改项目立项可参照《2023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参考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立项参考指南》)。

(二)立项类别。

1.省级教改项目分为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专项三种类别,其中: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由高校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围绕《立项参考指南》,自主选题进行申报;重大专项由高校组织研究团队,围绕特定立项选题(附件2)进行申报。

2.校级教改项目分为面上项目、重点项目两种类别。

(三)申报数量。

1.省级教改项目:我校限报约10项。每个学院或直属附属机构原则上申报不超过2项(含面上项目、重点项目)。我校将按相关要求择优推荐。

重大专项原则上每个选题只立1项,我校可申报1个重大专项。

每个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可推荐申报本领域重点项目1项,不占用学校申报限额。各学院宜尽早联系相关省教指委进行推荐。

2.校级教改项目:不限额申报,根据申报情况,确定立项数量。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主持人。

1.项目主持人限1人,申报机构包含:各教学机构、教辅机构、党政管理机构、附属机构。

2.省级教改项目:项目主持人限1人,须为本校在职教师(不含兼职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近3学年(2021年9月—2024年7月)每学年面向本校本科学生至少讲授一门课程,平均每学年本科教学不少于96学时(临床医学类专业可包括临床带教学时数;专任教师脱产学习、出国访学期间以及教学管理人员不作教学要求)。

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的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5年以上;重大专项的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10年以上。

3.校级教改项目:项目主持人限1人,可申报面上或重点项目。

(二)项目组成员。鼓励校际、校企、校院(所)联合申报项目,积极开展协同创新。项目组成员可以是本校专任教师、管理人员或兼职教师,也可以是外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人员。

(三)申报限制。

申报人作为项目主持人身份本次仅限申报省级或校级教改项目1项。

1.省级教改项目:申报人主持研究的省级、校级教改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以项目主持人身份申报新的项目。

高校行政管理人员(职能部门人员)和二级学院管理人员(含院领导、教学和行政办公室人员),主持或参与申报(限前3位,下同)面上项目,不得超过本校面上项目申报总数的20%(按比例不足1项的,可申报1项);主持或参与申报重点项目,不得超过本校重点项目申报限额数的60%;主持或参与申报重大专项,不限制申报比例。校级领导不参与申报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

2. 校级教改项目:2021年至2023年已获得省级、校级立项但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再以主持人申报2024年校级教改项目。

(四)其他要求。省级/校级教改项目:

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主要参与者(含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重大专项主要参与者不限人数。已获同级及以上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不得兼报不同类别。

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教改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安排专人严格进行项目材料审查,确保申报项目符合要求、申报内容准确真实。教育厅将在网站对所有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进行公示,对信息不准不实的项目取消申报资格,并核减所在学校下一年度申报限额。

提交的各项目申报材料,均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三、申报程序、时间节点

10月8日-10月21日,申报人撰写申报材料、登录校级教研平台(http://sdfmu.jypt.chaoxing.com/)填报(平台开放时间10月15日-10月21日);

10月21日前,各单位、各部门从教研平台完成审核并提交;

后续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推荐申报省级项目和校级立项。

以上时间节点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另行通知。

四、项目管理

(一)过程管理。

省级教改项目:依托管理平台,教育厅会同申报单位对所有立项项目研究情况进行过程管理。项目组通过“山东省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教改系统”,https://gdjy.sdei.edu.cn/bkjg/login/login_toIndex)及时提交项目研究成果,按年度提交项目进展、实施成效和监督评价等情况。项目研究进展不力的,由所在高校督促整改;整改无明显成效的,撤销立项资格,追回省财政支持经费。

省级教改项目一经立项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人员和合作单位、变更研究计划。如项目研究人员因调离、健康及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职责时,在项目研究中期之前,可通过“教改系统”提出人员调整申请,经所在学校同意后报教育厅审核;项目研究中期之后,不再受理人员变更申请,相关人员的研究任务由项目负责人统筹解决。

校级教改项目:按照教研项目管理办法,依托校(院)教研项目管理平台进行立项、中期及结题管理。申报人应按要求提交相应材料;申报人所在单位应积极督促推进项目进展,按时按要求完成项目。

(二)结题验收。

省级教改项目:教改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4年。重大专项结题验收,由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办法另行通知。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结题验收,由项目主持人组织实施,验收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原则上应为项目研究相近领域专家),校外专家比例不低于60%,并应有2名以上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或省级及以上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或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的首位完成人,或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各高校在组织结题验收工作时要注意加强审核把关,确保项目研究质量。

校级教改项目:申报人应按计划积极推进研究进展,产出相应研究成果。教务部组织专家验收结题。

省教育厅出台2024年省级教改项目正式申报通知后,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531—59556800。

附件1.2023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改项目立项参考指南.docx

附件2.2023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改重大专项立项选题.docx

附件3.2024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docx

教务部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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